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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参保学生我校二次报销流程及负面清单
文章作者或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1/11/19



不予报销范围(负面清单)


1、当年未在学校参保的;

2、未经校医院首诊办理转诊手续的(急、危重的可在3日补办转诊手续);

3、因犯罪、打架、斗殴、饮酒、吸毒、自杀、自伤自残(精神病患者除外)、他伤、动物咬伤、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伤害的;

4、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;

5、各种美容、整容、矫形手术及健康体检的费用;

6、各种预防、医疗咨询、医学鉴定、按摩推拿等项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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